1、试用期是一种不确定的状态,用人单位和员工都可以相对容易地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解雇员工。
2、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由此可见,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雇员工的条件和程序都相对简单,只要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一经证实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既无须提前通知,也不必给予经济补偿。
(资料图)
4、那么员工的利益该如何保障呢?我们建议,如果用人单位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员工,员工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是否已经与自己签订了劳动合同。
5、如果只是口头上说有试用期,实际上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则试用期不成立。
6、没有试用期这个前题,用人单位就不能引用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解雇员工。
7、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是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只能按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
8、 2).用人单位是否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9、如果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用人单位都不能以此为理由辞退员工。
10、所谓证据的充分性,实践中主要看两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能及要求有没有作出描述;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有客观的记录和评价。
11、 3).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什么时间。
12、劳动部《对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指出:“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13、”因此,一旦试用期结束,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员工,这时只能依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4、 这里还特别提醒: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是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15、只有在确实需要的情况下,才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一致约定试用期。
本文到此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Copyright © 2015-2023 华夏频道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琼ICP备2022009675号-37 联系邮箱:435 227 6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