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获悉,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井街道办事处对广州市乃家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云(石井)综执罚字〔2023〕0016号。具体信息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市乃家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9EPHA95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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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吴武彪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穗云(石井)综执罚字〔2023〕00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定的时间、频次、路线和要求分类收集生活垃圾
违法事实
广州市乃家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03月22日,在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庆丰村九龙基街未按规定的时间、频次、路线和要求分类收集生活垃圾。
处罚依据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广州市乃家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伍仟圆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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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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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10
处罚机关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井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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